補習社校長陳太則表示,凡學生缺席課堂,校方事後均會郵寄功課予學生,讓學生在課堂前做好功課,方便配合課程進度。因為黎同學曾缺席兩課,故校方早前曾郵寄兩份功課至其府上,校方事後才知道其中一份寄失。
有關學生當日未有向職員表示「收漏一份功課」,只稱沒帶一份功課而已,但事後已難弄清事件,相信屬言語間誤會;且有關家長事後沒有主動通知校方只收到一份功課,故有關職員才安排該學生留堂。該校安排學生留堂的目的,是想他們「做番本份」,作出改正。
承認有失當地方
陳太承認該校於事件中有處理失當的地方,就是未有安排該同學到班房留堂,令她站着補做功課超過一小時。她稱,該校一直預留一個班房作留堂之用,而所謂的留堂房只是讓部份同學「留低做少少功課」而已,而黎同學當日的功課量剛好較多,職員事前又未有察覺,才出現站着做功課超過一小時的情況。
該校事後已向學生家長道歉,亦承諾會作出檢討,她已與校內職員安排,讓留堂學生在班房或辦公室內補做功課,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