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了好幾天最低工資,又笑話又寓言又時評的,是時候作個小小的總結。
先從大家都同意的地方說起吧,某些工作的酬勞低得不足以餬口,這點大家都同意。一個選擇,是置之不理,冷眼旁觀,但相信支持者不多。主流意願,是要施以援手,可能是基於選票的考慮,或功利地認為扶貧有助保持社會穩定,或像多數人般,出於同舟共濟、獅子山下的惻隱之心。是甚麼原因不重要了。
現行的伸手方法是提供低收入綜援。市場上,人工的定位並不考慮餬口問題,這是市場之現實。經過市場的安排後,要是有人賺的錢不夠生活,政府就作出補貼,援助的錢由納稅人共同承擔。先讓市場安排,然後才出手,是為了減低對市場的干預,避免衍生其他更多的問題。
有人走出來,指出上述安排的缺點。第一、政府補貼,有可能扯低了市價,替僱主省了錢。第二、申領低收入綜援,對不少人來說,是有損尊嚴的事。兩點皆有道理。但對第一點有補充:任何形式的政府補貼,皆有可能影響了市價,讓僱主受惠,是意料之內的缺點。以綜援來說,對低收入人士的援助,較有益僱主的金額,比例上大得多。
要留意,反對低收入綜援、支持最低工資的人,着眼點不是低收入人士的實質收入。如果要增加實質收入﹝工資加綜援金﹞,不用改變現行制度,只需向援助金額着手,更加簡單直接。重點反而是針對以上兩個缺點,提出另一個的援助方法,即最低工資——索性不等市場安排,直接立法插手改變市場之價。
立法最低工資的確有其好處。第一、有一批人會即時受惠,打工收入上升,脫離綜援行列。第二、把擔子卸給僱主,可減低政府支出。一箭雙鵰,妙絕妙絕。
但有幾個問題。首先,干預市場可能後患無窮。強迫商戶以高於市價請人,有違自由市場原則,不是不能用,但肯定是重藥,可免則免。
更嚴重的問題,是最低工資會打擊就業。究竟最低工資會帶來多少失業,各個研究眾說紛紜,但對於新進勞力市場者的就業,影響則明顯得多。換言之,最低工資犧牲的,是青少年以及新移民,他們當中會有人因最低工資而找不到工作。原本可以靠雙手賺取部份生活費,現在卻連工也沒有,要領失業綜援,是更有尊嚴的選擇嗎?原本可以騎牛搵馬,邊做邊瞧,現在卻礙於法例,連些微的議價能力也失掉,對於這些「基層中的基層」來說,無疑是有害無益、愈幫愈忙了。
還有一個問題,最低工資這類措施,一旦推出,極難收回,法國的例子已說得清楚。
現行方法與最低工資明顯各有利弊,如何取捨?留給大家自行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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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中間着墨,只在個別行業立法最低工資。第一、就算在保安、清潔等行業,同樣可能出現失業問題。以其他地方為例,有商場為了減輕最低工資帶來的負擔,索性早一點關閉個別出入口,提早引入中央閉路鏡頭監察,改用大型清潔車等等。第二、只在個別行業立法,難以向其他行業解釋為何不入選。說穿了,所謂以個別行業作為試驗,其實最終還是向全面立例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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