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涉寄借款信<br>X女富商被勒索100萬

內地漢涉寄借款信
X女富商被勒索100萬

【本報訊】一名25歲來自湖南的無業漢,涉嫌於去年從內地寄出一封勒索信予本港一女富商,內容指自己急需港幣100萬元,要求商人借款,否則會向其父埋手令他失蹤,信中更列舉因綁架失蹤多年的華懋集團前主席王德輝為例。無業漢否認一項勒索罪名,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黃詠鍶

被告顏偉被控於去年10月5日至18日間,連同一名身份不詳的人以恫嚇方式,要求商人X女士交出100萬元。控方開案陳詞指,X女士及其父分別為香港一間私人公司的執行董事及主席,X女士的秘書於去年10月18日,收到一封由湖南寄往X女士辦公室,共兩頁紙的信件。
信中內容指發信人急需港幣100萬元,要求X女士借款,並表示X女士擁有豐厚家財,100萬元對她及其父可謂微不足道。發信人續指,自己是香港一黑社會成員,熟知X女士家庭背景,又列出X女士的住所及總公司地址,更揚言知道其弟妹於何處返學。

引王德輝失蹤案施嚇

發信人要求X女士將100萬元存入湖南一賬戶內,指已準備做任何事以達到目的,並表示要令X女士的父親如商人王德輝一樣失蹤「絕非難事」。X女士與父親商量後決定報警求助,警方於同年12月29日將被告拘捕,並在其財物中搜出一張湖南中國郵政儲蓄卡,卡上賬戶號碼與勒索信內所述相同。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信封及信紙上均有被告的指紋,信封開封處更留有被告的DNA。被告與警方進行會面,其代表律師則指內容為警員揑造,而且會面前並無作出警誡,故反對有關會面紀錄呈堂。
被告昨亦就此進行案中案審訊,他出庭作供表示,自己從無對警方作任何招認,信封及信紙上留有其指紋,只因信件是他代別人所寫而已。由於大部份案情不受爭議,X女士將不會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3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