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星譚詠麟(阿倫)今年率領明星足球隊,先後赴菲律賓及西安比賽,卻被《東方新地》指他踢足球為名,尋歡為實,譚詠麟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東方新地》一方再刊登誹謗文章,並作懲戒性賠償。
阿倫指報道失實
譚詠麟昨出席香港電台活動時表示:「呢啲不良雜誌砌生豬肉,我要身體力行告到底,我冇睇過報道,只係有一組律師幫我睇,我唔想睇同費事眼冤睇完唔開心。」
他又表示,曾就該報道發出律師信,惟雜誌社一直沒有作出回應,故他才會入稟高院,他又表示對一些錯誤報道看後只會一笑置之,但對於部份太過火的報道,他一定不會姑息。譚詠麟說:「如果可以為被誣衊嘅藝人打官司成立基金嘅話,我今次如果贏咗,會將部份賠償嘅錢捐畀個基金。」
涉案文章刊於今年2月22日及6月7日,題為《老餅尋歡團 阿倫志偉起四飛》及《西安開波 阿倫夜搞女伴遊》,題目亦見於封面,本案被告是《東方新地》的東主漢源(香港)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文章令人以為譚詠麟為滿足性慾,以社交活動作掩飾,幹不道德的事,更是偽君子,喜歡集體性愛。
入稟狀續指,涉案文章以煽情手法報道,旨在破壞譚詠麟的聲譽,吸引讀者購買牟利,被告明知文章內容失實,完全沒向譚詠麟求證,但考慮出版的得益,仍照登如儀,譚詠麟於今年6月12日透過律師,要求被告道歉及承諾不再刊登類似誹謗文章,但被告沒有回覆,譚詠麟因聲譽及感情受損,遂入稟追究。
明星足球隊活動
資料顯示,阿倫於今年2月17日,為慶祝明星足球隊成立20周年,與曾志偉等一行百多人,到菲律賓出席一連三日的慶祝活動,進行足球、高爾夫和賭王比賽;至於6月的西安之行,譚詠麟為聲援08年北京奧運,率領明星足球隊,與陝西省女子足球隊進行了一場友誼賽。
案件編號:HCA18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