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br>穿刺用具應即用即棄

話你知
穿刺用具應即用即棄

現時港府沒有監管刺穿行業,衞生署「皮膚穿刺行業––控制感染建議指引」則列明紋身和穿刺的風險,以及預防感染血液和體液傳染病的資料,要求穿刺用具應用完即棄,或要用蒸氣、熱力或化學劑消毒。
該指引列明業界為顧客穿刺時,必須先為顧客以抗菌劑消毒皮膚,技術員若可能接觸到顧客的血液應戴上手套;而穿刺用具應即用即棄,或者以121℃高溫消毒15分鐘,或134℃消毒3分鐘;也可以用滾水煲10分鐘;或用火酒浸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