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游說當模特 藉檢查疤痕摸胸<br>假星探非禮兩女生候懲

街頭游說當模特 藉檢查疤痕摸胸
假星探非禮兩女生候懲

【本報訊】有多次非禮前科的一名無業男子,在深水埗區內尾隨四名獨自回家女子,包括三名大學及中學女生,訛稱是雜誌星探,游說她們成為模特兒,再假稱度身及要驗證身體有否疤痕,藉機非禮;若遇事主不上當便暴力相向,強行非禮,該名色魔昨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普通襲擊及企圖非禮四項罪名。記者:陳詠詩

現年31歲被告鄔文豪,過去曾有多次非禮案底,他於99年因連環尾隨婦女劫財劫色,在高院被重囚七年零兩個月;今年初因為在青衣區同以尋找模特兒為名非禮,被判監八個月,被告快將出獄前,因牽涉本案被捕。

索閱精神心理報告

區院暫委法官沈智慧昨指本案嚴重,而過去的判刑對被告明顯沒有阻嚇作用,法官須索閱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
本案發生於去年5月30日至今年1月1日間,涉案的四名女事主年齡介乎16至22歲,其中一人為大學生,另兩人為中學生,均居住深水埗區。
根據案情,四次事件中被告均尾隨獨自返家的女事主至住所大廈內,然後趨前自稱某雜誌星探,希望邀請女事主任模特兒拍照,並給予事主聯絡地址及電話號碼。控方指有關地址並非任何雜誌社地址,電話亦無效。

硬物指嚇迫令手淫

其中一次,19歲女事主回應有興趣當模特兒,被告隨即帶女事主到梯間要求度身,更要事主掀衣檢視身體有否疤痕,女事主原不願意只略為掀高衣服,被告卻突然從後解開事主胸圍,非禮其胸部,被告得手後即逃去。另一名22歲就讀大學的女事主因拒絕脫衣檢查,遭被告以硬物指嚇頸項,被強行非禮及迫令手淫。
被告於另外兩次事件中未能得逞非禮事主。其中一名16歲就讀中五的事主曾遇見被告多次,被告每次均邀請她做模特兒。事發當日,被告在她住所大廈守候,事主仍拒絕當模特兒,被告卻突然箍着事主頸項,幸事主奮力掙扎才逃脫。另一名17歲事主因妹妹恰巧回家,才成功逃脫。
案件編號:DCCC6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