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水上玩意威脅航道安全

高速水上玩意威脅航道安全

近年各種追求速度的水上活動大熱,卻同時潛伏危機,早前便有泳客不幸遭拖曳「香蕉船」的快艇撞斃。
任職領隊的袁先生稱,部份缺德的高速水上活動人士,威脅其他航道使用者安全。「每到暑假帶遊客去參觀萬宜水庫一帶嘅海蝕洞或者海灣。今年就多咗好多人玩滑水、拉『香蕉船』(充氣橡皮艇)同水上電單車,呢啲高速玩意,好影響我哋安全。」
袁先生說:「7月尾我帶成100人去西貢鎖匙門,嗰度航道狹窄,但玩滑浪、玩香蕉船嘅人,任意喺航道飛馳,無顧及其他航道使用者安全,若撞到人就大件事。」
海事處發言人指出,如非比賽,不需申請亦可進行滑水、拖曳香蕉船及水上電單車等活動,但此等活動的船隻速度不可超過五節(一節等於時速1.852公里),故不可在全港22個船隻航速限制區內進行,鎖匙門水道則不屬限制範圍。
即使如此,若船隻未依《商船(安全)(遇險信號及防止碰撞)規例》航行或危及其他人士或船隻安全,即觸犯《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10條和第72號,一經定罪,可分別罰款二萬元和二十萬元,及監禁四年。海事處與水警,亦會在本港水域巡邏,監察海上安全。
檔案編號:0725049

舉報途徑

過去三年,海事處共接獲12宗關於滑水、拖曳香蕉船和水上電單車等活動投訴,檢控個案則有21宗。任何人目睹船隻胡亂操作或危及海上其他人或船隻,可即致電該處船隻航行監察中心(電話:22337801)舉報。
水警亦會接受市民對涉嫌違例船隻的投訴,如不涉刑事,則據有關海事法例作出檢控。水警東分區自04年至今,共接獲24宗涉及水上電單車、滑水、香蕉船及超速之投訴。
資料來源:海事處及警察公共關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