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信箱<br>加建或改動露台需事先申請

房協信箱
加建或改動露台需事先申請

香港房屋協會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一刊出,為讀者講解有關私人樓宇管理及維修資訊。香港房屋協會推出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為私人樓宇提供全方位協助。歡迎讀者來信查詢。
地址:香港中環郵政信箱8600號
熱線:28821717
傳真:28822001

讀者問:讀者區先生想在家中騎樓加裝鋁窗,以避風雨及增加室內空間,他欲查詢是否合法。
房協答:香港寸金尺土,不少舊樓業主將單位騎樓密封,並加裝鋁窗或改裝落地玻璃外牆,以增加單位面積。如業主再於密封的露台擺放傢俬及雜物,進一步加重露台負荷,會影響樓宇結構安全。這類加建或改動的工程,如未有事先得到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均屬違規建築工程。

需聘認可人士監工

屋宇署現時對這類新建的加建物,會優先處理。一般而言,屋宇署會因應情況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或命令,要求拆除搭建物,而業主必須在指定期限內清除所有違法的搭建物,否則屋宇署可檢控有關業主。此外,屋宇署亦有權指示政府承建商代為清拆,完工後向有關業主追討工程費和監工費,並將有關的命令在土地註冊處記錄在案,影響日後樓宇的買賣。
若業主因應個人需要而希望將騎樓圍封,按法例規定,必須委聘認可人士,或按需要同時聘請註冊結構工程師擬備圖則,提交建築事務監督(屋宇署)審批。在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後,方能聘請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程。
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的名冊,分別載於屋宇署網頁內(網址:www.bd.gov.hk),區先生可上網查閱或向屋宇署(電話:26261616)查詢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