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信用卡用戶欠交卡數,令家人被滋擾。家人為免麻煩欲替卡主找付全數,但銀行卻以私隱為由,拒絕透露欠款多少。有律師指出,卡主家人不宜替卡主還債,應按正確途徑向警方及金管局求助及投訴,表明債主已經失蹤,要求銀行勿再委託收數公司追數。
拒絕透露欠款實數
讀者袁小姐稱,其舅父因欠卡數未付而失蹤,但銀行仍委託追數公司追收欠款,令她與家人備受困擾。她與家人商量後,為免家中長者被滋擾,只好決定替他還款。
袁小姐稱,她曾多次詢問追數公司其舅父信用卡欠款多少,但每次數目均不同,令她甚感懷疑,遂致電卡中心要求查得實數總額,但職員卻以私隱為由拒絕回答。她多次致電查問應如何處理,職員始建議她向卡主取得授權書,令她感到不滿,因銀行的建議根本是強人所難。
「我舅父都已經為咗避債失蹤,我仲邊有可能攞到佢嘅授權書,然後同佢還債呀?咁我𠵱家又還唔到錢,但又擔心屋企老人家會被嚇親,我都唔知應該點算好?」
有關銀行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回覆稱,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行確是不可將客戶的個人資料向第三者披露。事實上,該行信用卡信貸部職員已建議袁小姐向卡主索取授權書,以便該行可核實授權書後,向其透露所需資料。
律師建議報警處理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在法律上其他人是沒有責任替卡主還債的,故他不建議債主家人為息事寧人而替債主還錢。他建議債主家人報警,表明債主已失蹤,交由警方跟進。其後,再向銀行交涉,並將一切過程錄音留底。
梁永鏗說:「銀行始終受到金管局監管,所以如果只係欠銀行卡數,佢屋企人只須跟足正確程序去做,已經有足夠保障。」
檔案編號:081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