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內人隨筆:3G玩完 即刻跟FON搵大錢

案內人隨筆:3G玩完 即刻跟FON搵大錢

Skype出現,扭轉了傳統IDD及固網電話遊戲規則;BT及YouTube出現,打破了傳統影視事業框框;Gmail出現,則完全擊潰了傳統ISP電子郵件業務模式。𠵱家,有一種新的商業模式,將會一鋪「搞掂」住宅寬頻及流動電話業務。始作俑者,FON是也。
FON嘅idea,係透過一個小軟件,將用家的無線寬頻(Wi-Fi)路由器變成「FON熱點」,再分享畀範圍內任何FON用家上網,終極目標係變身全球最大嘅Wi-Fi網絡。
簡單講,FON將傳統的互聯網消費者,同時變成互聯網供應者。以𠵱家情況為例,用家原本係畀錢享用互聯網嘅頻寬(Bandwidth),用咗FON之後,掉番轉可以將用唔晒嘅頻寬,透過Wi-Fi同其他人分享,甚至獲利。咁搞法,可以預見傳統網絡商勢必反枱,因為FON咁做不僅搶去Wi-Fi網絡商嘅飯碗,仲大大增加其營運成本,唔反枱勢係假。
講起Wi-Fi,呢個技術面世咗多年,好多人以為已經江郎才盡,個個諗住放眼未來旨意Wi-Max,點知FON的CEOMartinVarsavsky憑一條老橋「Sharing」,掀起一場驚世互聯網革命,因為以後人人係Wi-Fi用家之餘,仲可能同時係Wi-Fi供應者!
FON至今已經有超過兩千萬美金嘅資金注入撐場,當中除了Skype同Google等猛料公司揼水外,當中不得不提的,仲有當年有份幫Google起家,近來又揼水投資YouTube發圍的SequoiaCapital。SequoiaCapital無寶不落,怕且今次都唔會死錯人。

網上行NOW夠條件

3G前車,瀝瀝在目,其失敗正正在於網絡商當初衰貪心,以為推3G可以慢慢來,向政府施壓只係發出幾個牌照,以為少隻香爐少隻鬼,點知弄巧反拙,令3G普及力量立即大減。班網絡商𠵱家先醒覺,後來先發力推廣3G普及,可惜前無去路(因有Wi-Max),後有追兵(FON已面世),完全可謂咎由自取!思哲在此提醒各網絡商,下一浪即將靠岸,千祈咪諗住迴避,反而應該第一時間全力擁抱FON。
以李澤楷為例,想成為真正嘅娛樂大亨,他現在最需要的籌碼,就是網上行和NOW,因為兩者均有入屋的解碼器,只要稍為改動,加入FON嘅陣營,爭取成為FON在香港的最大代理,咁做肯定不至俾網絡革命巨浪沒頂之餘,反而大有錢途。至於城市電訊,亦毋須擔心核心業務受損,反而應該利用100Mbps寬頻的優勢,與FON結合,闖出新天。
不過,思哲擔心本地網絡商好似沒有這種先見之明,現時他們的思為模式,仍停留於認為不懂上網和BT的依然大有人在,所以新網絡技術對本地營商環境影響應該不大。咁諗其實好弊,因為𠵱家就連師奶,為咗同孩子溝通,也開始學習上網了,睇少香港人適應能力的網絡商最終肯定會被淘汰。
新一代網絡事業,潛力高深莫測,新商業模式瘋狂地湧現。可憐某啲網絡商,到𠵱家都仲只係專門做些增值服務,不要開玩笑了,互網絡上還缺些甚麼呢?網絡商,你們的頭腦似乎還未清醒。
想像一下,未來就是一個全新網絡世界。傳統電訊商業模式,將被一筆勾消。在全球Wi-Fi免費的模式下,IDD、固網電話、寬頻上網的邊際利潤將趨向零,遊戲和電話將成為新模式底下的KillerApplication。以往,固網商與用戶間嘅交易,係一組電話號碼,以後,將會變成靠一條頻寬,然後客戶利用這條頻寬打電話、上網、玩遊戲。邊個唔緊隨呢個大趨勢,將來只會係輸家出局。

Blackberry花5億打官司

寫咗咁耐,但思哲依然覺得,他日FON大行其道,班網絡商興師問罪的機會還是很高。他們或許會認為:我哋辛辛苦苦建網,豈容你哋來抽水?因為在美國,早已有網絡商Verizon高層發炮批評Google的例子。
資訊科技業界,向來訴訟特別多。另一個例子,就是Blackberry的製造商RIM公司(NASDAQ:RIMM)。根據06年的年報,RIM今年的營業額非常耀眼,賺超過20億美金,比05年上升52.9%,但扣除包括訴訟費的成本後,竟然只係微賺3.8億。何解?因為Blackberry與聲稱擁有「PushEmail」專利的NTP打官司,所使嘅錢雖然比05年下降了42.7%,但仍要畀成2億美金,兩年合共使咗超過5億美金。
高昂的訴訟費背後,帶出咗美國專利基制。無論技術是誰先發明,得益者依然落在首先申請專利的一方,不過,發明了新技術不去申請專利的,又可以怪邊個?大家可能會認為抵死。事實上,有些公司是發明了新技術,而不想申請專利的(可口可樂就是其中一例),事關一旦申請,便要等同將所有專利秘密公開,給其他公司得到資料,加以改進,很可能推出更先進的技術。
於是,就出現了某些公司,在寧願沒有專利保障的情況下,堅持不申請專利。若然沒有申請專利,技術又被人破解的話,咁就死有餘無辜。
尹思哲

Blackberry手機以PushEmail技術馳名,但正因為呢個技術,已使咗超過五億美金嘅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