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食環署簽發工廠食堂牌照的食店,卻招待非大廈員工的旅客,違反持牌條件。由本年6月至今,食環署已接獲9宗投訴。該署稱,若食店持牌人於六個月內收到三封警告信,便會被吊銷牌照。
土瓜灣木廠街7號一間食店,被附近居民指經常接待內地旅行團旅客午膳,由於上址為工業大廈,並非一般食店,故應不可接待內地旅客。他指情況已存在近六年,雖曾多次投訴,但情況未見改善。
居民稱,每日中午時分,便見到很多旅遊車停泊上址,一群群內地來港旅客到來用膳。「喺工廠大廈開嘅食店,應該唔可以招待旅客,佢哋咁做,萬一發生咩事,可能會影響香港形象㗎。」
旅遊業議會及旅遊發展局分別表示,過去未收過有旅客投訴上址食店違規經營。
食物環境衞生署證實,上述食店持有工廠食堂牌照,自本年6月至今,該署共接獲九宗有關上址食店違規經營的投訴。該署曾於本月11日發現該食店招待非上址大廈內員工,違反持牌條件,遂向其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並提醒他必須遵守有關持牌條件。該署再於本月16日到上址覆查,發現該食店仍然違反持牌條件,於是向該店發出警告信。
食環署強調,根據規定,若食肆持牌人違反持牌條件,該署會先發出口頭警告,並提醒持牌人必須遵守持牌條件;若警告無效,便會發出警告信。假如有關持牌人在六個月內接獲三封警告信,牌照就會吊銷。檔案編號:08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