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沙灣幸福邨福明樓前晚發生7歲男童墮樓死亡慘劇後,揭發房署在公共屋邨設計標準的疏漏問題,街坊指案發地點是在公眾地方,窗戶沒有窗花必成為兒童的陷阱。
墮樓身亡男童甄日祥,四日前才與15歲胞姊、姨丈及未來姑丈等親友持雙程證由開平抵港,入住幸福邨福明樓11樓姓李52歲祖母家居,祥仔父母為內地人,因工作未有隨行,祥仔暑假後應升讀二年級,成績優異。
祥仔的親友昨晨8時許前往殮房認屍,事後稱祥仔抵港翌日即與眾親友到海洋公園遊玩,感到很開心。至昨晚,祥仔的父母已趕抵本港,他的胞姊哭着說:「希望父母不要再怪嫲嫲,嫲嫲已經有好大壓力。」
前晚8時許,祖母帶祥仔往14樓與女教友閒聊,後來他獨自出走廊,至晚上9時許被發現墮樓身亡。
警方懷疑祥仔於走廊好奇攀窗看街肇事,案件無可疑,親友則認為祥仔可能在大廈迷了路,攀窗查看樓下家居位置出事。
肇事大廈的走廊盡頭裝有如正常家居的四扇窗口,惟五樓以上完全沒有窗花。房署發言人稱,樓宇設計是按政府標準規定和合乎消防條例。街坊認為案發地點屬公眾地方,窗戶沒有窗花必成為兒童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