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熱衷於網上交友的16歲女學生,遇人不淑結識「網絡小色狼」,前日與對方初次見面後,即被人帶往大埔大元邨一單位發生性行為,其後更遭禁錮、強姦及拍裸照。女生事後返家向母親哭訴,並由母親陪同報警。警方當晚拘捕一名16歲少年,及在一部數碼相機內發現兩張事主的裸照。
警方消息稱,受害少女及被捕少年均是中學生,其中被捕少年在新界區一所中學就讀中三。事件中,受害女生因過度受驚,曾向警方表示,希望能在新學期轉校,因為案中少年知道她所讀學校的名字,害怕日後遭對方報復。
初見面即發生性行為
據悉,受害的16歲女生與家人同住將軍澳,半年前,她在互聯網上的交友區結識一名16歲少年,雙方初時用ICQ聯絡,至最近再交換電話,並相約前日在大埔見面。
前日早上,事主乘巴士來到大埔中心一個巴士站,與該名網友見面。據女生事後向警方稱,當時對方騎着一輛單車來到上址,並載她四處兜風,約20分鐘後,對方邀請她回家玩,兩人遂在附近購買汽水、麵包,然後一同往大埔大元邨一單位。
誤傷對方以報警要脅
消息稱,兩人稍後在單位內發生性行為,而女生事後準備離開時,被對方阻止,雙方發生口角,女生一時激動將汽水罐擲向對方,擊中對方的前額後奪門離去,有人追出門外,並用手機致電女生,聲稱被她打傷頭部,若對方堅持要走,便會打電話報警。女生受要脅下折返上址。
據悉,雙方稍後在單位內發生爭執,其間女生被對方強姦,並遭對方在她赤裸的身體上噴漆,然後再被拍下多張裸照。事後,對方以裸照威脅她勿報警後,取走她的身份證及手機,當日下午將她放行。
女生離開上址後,立即趕至一名女同學家中,將身上的噴漆洗去,同學勸她報警。女生返家向母親哭訴。母親晚上7時許帶她往將軍澳警署報案。警方稍後安排法醫替她檢驗。
數碼相機有事主裸照
至前晚10時許,大埔警區探員前往大元邨案發單位,拘捕一名姓馮的16歲少年,並在一部數碼相機裏,發現兩張受害女生的裸照。據被捕少年供稱,因為相機沒電只拍了兩張照片。警方現將案件列作強姦案處理,被捕少年昨日以3,000元保釋外出候查,本月30日再向警方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