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廂記》中鶯鶯寄書張生,待月西廂,人約黃昏。張生好不容易等到日下柳梢,「打扮得身子兒乍,準備來雲雨會巫峽」(金聖歎說『《西廂》最淫是此二句』)。到花園,先見紅娘,紅娘有一番勸導,其中有這麼兩句:「則你那夾被兒時當奮發,指頭兒告了消乏。」金聖歎在後一句話下面批道:「此固極猥褻語也。然而不嫌竟寫之者,蓋佛經亦曾直說其事,謂之以手出精非法淫也。」《笑林廣記》中說,有人年過四十才談婚事,覺得不好意思,就偽稱是續弦。等結婚後,妻子察覺出他好像並沒有結過婚,就問他前妻姓什麼?那人未及思索回答說:「姓手。」
潘光旦說,「《西廂記》一書不無性心理學的價值」,所以《性心理學》的注釋中多處提及《西廂記》,紅娘的那句話潘先生引來注釋手淫。張生在普救寺佛殿初見鶯鶯,驚為天人,對小和尚法聰說:「世間有這等女子,豈非天姿國色乎?休說那模樣兒,則那一對小腳兒,價值百鎰之金。」法聰不解,問道:「偌遠地,她在那壁,你在這壁,系着長裙兒,你便怎知他腳兒小?」張生自有一番說法:「若不是襯殘紅芳徑軟,怎顯得步香塵底樣兒淺。」以後張生一想到鶯鶯,都不忘她那雙小腳:「翠裙鴛繡金蓮小」、「料應來小腳兒難行」、「將小腳兒那」,待到鶯鶯上了張生的床,張生還在唱「繡鞋兒剛半折」;雲雨過後,鶯鶯已去,張生念念不忘「動人處弓鞋鳳頭窄」。郭沫若最早看出張生的這種「拜腳狂」,但潘光旦引藹理士的觀點,認為這是張生在特殊情景下的「性感過敏」,而不是經常患有足戀的人。其實唐代婦女還沒有纏足的習慣,那要到五代才開始。《西廂記》中不斷借張生的口吻稱讚鶯鶯的三寸金蓮,只是反映了元人的審美觀,與張生並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