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酷愛打高爾夫球的一名中醫師,兩年前往位於啟德機場舊址的OGC高爾夫城打高球時,因草地濕滑,從一米高斜坡草地跣倒,跌傷左腳,養傷期間醫館休業半年,至今傷患仍感痛楚,不能做陸上運動,只能游泳。他指肇事球場設施欠妥善及管理有問題,昨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對方疏忽及違反合約,要求賠償。
原告郭子明(40歲),為本港註冊中醫師,在油麻地新填地街自設中醫館,郭氏出身醫學世家,祖先在清末民初已開始在內地行醫,傳至郭子明已是第四代。
原告在入稟狀控告由潤博有限公司經營的OGC高爾夫城,該高爾夫城開設在啟德機場舊址,是首個巿區商務高爾夫球場,提供嶄新的短打練習場。
指噴水弄濕草地肇禍
郭子明接受本報訪問表示,他酷愛做運動,喜歡打高爾夫球、網球及跑步,以往多數返內地打高爾夫球,至肇事球場開業後,因貪它位處方便,晚間放工後也可打波,放鬆一下,故改往上址球場打波,並繳付了1年3萬元的會費,加入成為會員。
他指出,04年11月28日晚往上址球場打波,站在一米高斜坡草地上,當時草地鋪有膠墊,以保護草地,職員向草地噴水,結果他跣倒,跌傷左腳後旋骨受傷,球場職員電召救護車,將他送往廣華醫院。其後,他自覺傷勢嚴重,遂自行轉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求診,並曾施手術,在傷患處嵌入鋼片。
他續指,由於受傷後一年需用枴仗輔助行路,養傷期間中醫館休業達半年。現時傷患處仍感痛楚,要停止做陸上運動,又需再接受手術,把鋼片取出。郭透露,肇事後因會籍還有半年才屆滿,要求退回會費,但對方只肯退回數千元,而被告一直未有作出任何賠償或道歉。
案件編號:HCPI18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