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三年前,代表十姑娘的律師莫超權兩度被毆打傷頭,因此何俊仁遇襲案也有輿論懷疑與何鴻燊有關。不過,筆者認同李柱銘大律師的看法:雖然各界對此事有很多揣測,但現階段不應假定案件是某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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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不應假定是某人所為,但何某一句「不識何俊仁」,二句「不明白」案件為何與何俊仁處理十姑娘訴訟有關,三句「絕對無可能」是他的手下所為。這三句斷然否定,都不免使人想到孔捷生昨天文章中所引用的成語:「此地無銀三百両」「隔壁李四不曾偷」。
因為何某不可能不認識何俊仁是誰,他也不可能不知道莫超權曾經遇襲的事,而他手下如此多好漢,他也不可能知道所有手下有甚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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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何某說,他雖然不相識,但當然知道何俊仁是誰;至於案件是否與十姑娘的訴訟有關,那麼清者自清,在警方全力緝兇之下,一定會水落石出。──這樣說就比較正常。現在的說法總使人覺得略有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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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在本星期二提供了一個偵緝何案的線索,就是何案與六月「陳乙東(巴士阿叔)遇襲事件」,兇徒的手法有驚人的相似。兇徒都在公開的食肆行兇,都是一行三、四人,都以鴨舌帽或口罩遮面,襲擊受害人的部位都在頭部,似有向幕後主使者展示已完成任務之意。
事後巴士阿叔表示,「我想我知道是誰」。但因為巴士阿叔是小人物,可能令警方掉以輕心,市民也不予重視。
然而,既然手法如此相似,而巴士阿叔又心中有數知道是誰,那麼警方是否可以順藤摸瓜再從巴士阿叔案入手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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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讀者在本欄留言網頁稱:「案件絕不能輕言與政治無關。幕後黑手如非背景雄厚,有恃無恐,深信不會東窗事發被揪出,豈會輕率地對立法會議員施以如此毒手」。
更有恃無恐的是,何俊仁前天出院,即收到附有刀片的恐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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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前天只是說不能輕言與政治因素無關,但基本上並不相信是與中共官方直接有關的行為。
不過,《壹週刊》這一期《壹觀點》認為,何案「緝兇關鍵在北京」,卻非無的放矢。文中說,北京「罔顧道德標準,濫頒『功名』(香港有三十八名人大、一百七十五名全國政協),則形同鼓勵某些自以為身份吃重的人蔑視法紀。」
某些「身份吃重」而且慣用非法手段甚至有黑案底的人,應是警方順藤摸瓜的另一偵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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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出院後表示「絕不會退縮」,昨天更如常回到律師樓工作,令人景仰。然而,他身邊的人,他寫字樓的人,他的助手等等,會不會基於人性中無法避免的恐懼,而選擇離去呢?這可能是何俊仁需要面對的問題,也可能正是「幕後主使者」的目的之一:即使何俊仁不退縮,他身邊也會有人退縮。
十九世紀法國作家左拉曾因為寫文章挑戰軍方,被判刑一年。他有一句名言:「文明不會有完美的時候,除非最後一間教堂的最後一塊石頭,砸到最後一個神父的頭頂上。」
他的意思是:追求公平正義是一項沒完沒了的事功,沒有底線,只有追求,而絕不會臻於完美。
逢周二、四、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