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指出,中國法院雖然判處趙岩洩密罪名不成立,但為了面子問題,大翻趙岩舊案,將一宗本來可循民事途徑解決,甚或可判決一、兩年的案件,以刑事方式重判三年,這是不光彩的事,嚴重損害中國的形象。他認為,趙岩的判決說明,中國司法制度的發展仍然反反覆覆,「進一步,退兩步」。
證據不足沒強行入罪
王友金表示,趙岩洗脫洩密罪名,證明中國法院重視證據,不會在證據不足下,強行入罪,因此,可以用趙岩代表律師說話稱,這是中國司法制度的勝利。
然而,王友金同時批評,法院判處趙岩詐騙罪成入獄三年,顯然是「砌生豬肉」:「法院、公安、檢察院下不了台,為了挽回面子,於是用以前的案件來砌生豬肉,這是退兩步。」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