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民警衞因將員工部份薪酬作為房屋津貼以逃避強積金供款,上周遭法庭判罰3,000元。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估計,自強積金00年推行以來,最少有6萬至7萬名保安員曾遭僱主以房津為名避供強積金,過去一年工會已收到逾百宗投訴,工會多名成員昨日前往強積金管理局請願(圖),要求積金局協助工人追討供款,並盡快修例堵塞漏洞。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曾智仁說,工會去年開始接獲多批屋邨保安員求助,指公司不問情由把他們部份薪酬強指為房屋津貼,藉此逃避僱主應作供款。工會先後轉介逾百宗個案予積金局跟進,但積金局指要等待國民警衞個案判決後才能繼續跟進,現時判決既出,積金局應從速處理。
提供熱線舉報
積金局發言人強調,該局會繼續加強檢控藉房屋津貼逃避強積金責任的僱主。另外,政府正研究修改法例,將房屋津貼列為需要計算強積金供款的有關入息,避免僱主藉此逃避強積金責任。該局呼籲僱員遇到被剝削,應盡早向積金局熱線:29180102舉報。
黃冠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