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駐守荃灣裁判法院的庭警,涉嫌協助一名女子替親人辦理保釋金時,在法院地庫利用有拍攝功能手機,偷拍其裙底春光,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涉案高級警員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名,控方申請將案轉往其他裁判法院審理,以免公眾懷疑在同一法院審理有欠公正,裁判官認為無此必要及並無影響,拒絕申請,將案定於10月9日審訊,准被告以3,000元現金保釋候審。
48歲被告周觀勝,被控於本年7月18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地庫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高級警員,於執行公職期間,蓄意及故意作出構成罪行的不當行為,在協助一名陳姓女子處理退還保釋金事宜期間,以手提電話照相機偷拍她的裙底不雅照片。
控方求轉法院審理
控方指,本案將傳召17名證人,大部份為荃灣法院的職員、保安員及警員,而被告曾駐守荃灣及沙田法院,為免審訊有欠公正之嫌,申請轉往其他法院審理。裁判官表示,若證人有所偏袒,在哪個法院審理都一樣,重要的是主審裁判官並不認識被告,故將案安排在荃灣法院審理。
律師表示,由於被告的妻子亦是控方證人,故不會傳召她為辯方作證。
案件編號:TWCC2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