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老有所依買樓或勝養兒

理財智慧:老有所依買樓或勝養兒

昨天提及,某銀行電視廣告說供養一名子女要400萬,於是利用財務數學的計算便得出,只要由子女出生當天起計,如果有166萬現金,以每年5%的回報投資的話,18年後便可得出400萬這指標;如果由子女出生那天起每月供款11000多元,亦可達致這個目標。問題是,400萬究竟算多還算少?
現時本港的子女免稅額,每名子女每年只是獲4萬元,這個免稅額是由2005至2006年度才開始實施,比對之前的3萬元,免稅額已有所提升。
每年4萬元的免稅額,相等於每月有3333.33元,而數字反映政府估計這個免稅額已足夠養育一名子女1個月的消費。當然,很多現實例子會說明,這個每月3333元的免稅額,可以是完全不足夠的,莫說兒女中小學教育的費用,就算入讀一些幼稚園學校,每月學費加上雜費,就已可能超越此數。
不過,稅局的假設是基於子女與父母同住,很多基本家庭消費可以與父母一起分擔,其邊際費用根本不多,亦即所謂「規模經濟」效用可以發揮。

基本花費逾百萬

假設稅局的假設(即兒女每年4萬元)是正確估算的話,那麼18年後子女長大成人之後,父母總共會花掉多少金錢?
如以18年後的未來值計算,相等於用了當時的116.9萬元,與電視廣告之中的400萬元相差很遠。如果計算實際所付金額,不計算時間值的話,18年一共使用了父母約72萬元(以每年免稅額計算)。
當然,以上估算只是最基本的供養兒女成本估計,不是給予子女最基本的需要,如果想子女享有優質教育,便要花更多的金錢。但保守估計,養大一名子女到18歲,累計花費100萬元已是很平常了。
如果要養大兩名子女,便要花200萬以上,足以購入一個鐵路沿線的小型住宅。如果把物業放租,每月也有五、六千元租金收益,隨時多過子女給父母的家用呢!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