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稅平安:報稅一錯再錯罰則愈罰愈重

稅稅平安:報稅一錯再錯罰則愈罰愈重

一些納稅人在被稅務局審查後,便以為不會再次被審查。其實這個想法絕不正確,因為稅務局有機制對納稅人於審核後呈交的報稅表再作審核,若再次被發現申報內容有所隱瞞、不確或違反稅例,稅務局便會採取較嚴厲態度,並會執行較重的罰則。以下便是其中一個例子。
李先生以獨資形式經營出租旅遊車生意,稅務局實地審核及調查科(下稱「審查科」)於3年前對其業務的審查發現,李先生於1995/96至2001/02課稅年度內,漏報了部份收入,包括現金收入及將家庭外籍傭工薪金、子女學費及其他家庭支出這些私人開支,當作業務開支計算在賬目內申報,因而短報了應評稅利潤。由於李先生提交申報不正確的報稅表,觸犯了《稅務條例》,因此除了需要繳交短付的稅款外,亦被徵收短付稅款的80%作為罰款。

糾正違例必須主動

李先生因不熟悉會計及稅例,故他聘請了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協助他處理該稅務審查,惟個案完結後,便沒有繼續聘用該會計師事務所跟進其稅務事宜。最近,李先生的業務又再次被審查科審核,結果發現,李先生於2002/03至2004/05課稅年度內仍有漏報收入及將私人支出當作業務開支扣減,再次短報了應評稅利潤。稅務局除了要求李先生繳交短付稅款外,更向李先生徵收短付稅款的150%,作為罰款。
從李先生的例子可見,被稅務局審查後,事主應主動糾正賬目內不符合稅務條例的事項。他應設立一套完善的會計系統,以便將過往漏報的現金收入,有系統地記錄在賬目內,並清楚分開業務及私人開支,以免混淆而導致再次短報應評稅利潤。李先生更要切記依時遞交申報正確的報稅表。
其實,具經驗的稅務代表在協助客戶了結審核個案後,會因應其客戶的違例事項,特別是那些涉及違反稅例的稅務安排,提醒及協助客戶修正其業務的運作模式,改善其會計系統,以防止再有不符合稅例的情況發生。

預防出錯免遭抽秤

雖然此等修正行為可以幫助納稅人避免再次觸犯《稅務條例》,惟預防始終勝於治療。納稅人在未被稅務局展開首次調查前,應主動聘請專業人士為其稅務作覆核,以確定現時的業務運作模式、會計系統、文件紀錄及稅務安排等,均能符合《稅務條例》的規定。若發現有不妥善的地方,便應盡早作出修正。這樣做的話,納稅人更可減低日後被稅務局調查,因而有機會被追討過往6年短報利潤的風險。
洪宏德
羅兵咸永道稅務服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