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裸漢倒臣卜公園

光頭裸漢倒臣卜公園

【本報訊】一名全身赤裸、剃光頭的雙程證男子,昨清晨被晨運客發現倒卧於旺角豉油街休憩公園內的組合滑梯上,警員接報到場將他推醒,裸漢自稱飲醉酒及連忙穿回衣服,被警員警誡後獲准離開。

警誡後獲准離開

疑酒醉失常裸睡公園的男子姓朱(43歲),昨清晨6時許,有晨運客在豉油街與花園街交界的休憩公園內做早操時,發現一名光頭裝男子一絲不掛倒卧在公園約半米高的組合滑梯上,恐有事故代為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見裸漢的衫褲及鞋襪放在身旁,將他推醒後,發覺他滿身酒氣,遂着他穿回衣服。事主承認因酒醉失儀,不自覺脫去衣服;他遭警員警誡及登記資料後獲准離開。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案中的事主日後仍有可能被警方檢控。
有法律界人士及警方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裸露身體,可能已觸犯公安條例的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一經檢控及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任何人若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猥褻暴露其身體住何部份,即屬犯法,一經定罪,可被判罰1,000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亦可以簡易治罪條例的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作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罰500元或監禁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