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受僱桑拿浴室工作的八名人士,早前被裁定協助管理色情場所罪名成立,判監四至六個月,他們不服判決上訴,高院法官指,原審裁判官在毫無理由下突於審訊中途撤銷他們的保釋,對他們的評論可能令人懷疑法庭對他們有偏見,故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
法官在判詞引述辯方所稱,原審裁判官對被告們作出偏見的言論,包括當有被告要求去廁所時,裁判官卻說,法庭不是幼稚園,被告應在出席聆訊前去廁所,另在審訊中途,又問其中一名被告,為何如此開心,並說:「如果我係你,我會好驚!」此外,裁判官將案押後聽取結案陳詞時,突撤銷被告的保釋,惟被告最終只被裁定協助管理色情場所罪成,而非原控較重的管理色情場所。
案件編號:HCMA2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