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管理公司的一名經理,因在軍營內駕駛時撞死一名清潔女工,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早前獲判不小心駕駛罪成,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80小時及停牌半年。死者家屬聞判後激動哭訴:「死隻狗都要坐監,𠵱家係一條人命呀!」
子衝向被告大罵
死者施淑婉(58歲)的丈夫及四名子女昨到庭聽取判決,聞得被告不需入獄,死者兒子即衝向被告,指着他破口大罵:「有冇搞錯,你車死人呀!」庭警即時拉開死者兒子,死者一家走到庭外繼續叫罵,其丈夫提起愛妻,不禁老淚縱橫,死者女兒表示:「佢車死我阿媽呀,就算死咗隻狗都要坐監,𠵱家係一條人命呀,好唔公平。」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駕駛時屬不小心及疏忽,而其報告顯示他有悔意,願意承擔責任,判刑考慮到本案涉及人命,加上被告沒有即時報警及召喚救護車,私自移動死者是不智的決定,但被告為人盡責,過往紀錄良好,事件令他情緒受困,判處社會服務令,可讓被告回饋社會。
至於逃過牢獄之災被告則表示:「我同施嬸(死者)好熟,呢件事令我覺得好遺憾,但法官判得好公道,我對得住良心,唔係特登唔報警。」
被告楊兆霖(48歲),為新恆基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工程經理,被控於去年7月19日在中區正義道軍營內的支路,危險駕駛一輛公司七人車,引致清潔女工施淑婉死亡。
案發時,死者在距離被告車輛三至四個車位處掃地,其後被告開車倒後上斜時撞倒她,並表示:「嘩!死啦,撞倒嘢呀!」車上一名保安員下車察看,見死者被困車底,被告打了一通電話後,與保安員將死者抬上車,當時她仍然清醒,查問自己為何身在車上。及後死者被送到養和醫院救治,被告在醫院員工要求下報警,死者延至同日早上十時多死亡。
案件編號:ESCC2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