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溫家寶總理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處理內蒙古新豐電廠違規建設案件,除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黨紀政紀處理外,還責成內蒙古自治區主席楊晶、副主席岳福洪、趙雙連向國務院作出書面檢查,對自治區政府執行中央宏觀調控政策不力予以通報批評。有人以「寃」來形容內蒙古,以「狠」形容中央的決策,並質問早年江蘇鐵本鋼廠事件、上海樓市泡沫,情況比內蒙古嚴重,但中央對江蘇、上海領導的「處罰」,遠不及內蒙。
李源潮陳良宇毋須檢討
中央拿內蒙開刀,並責成自治區主席楊晶等高官向國務院檢討,外界認為乃中央擬收「殺一儆百」之效,為過熱的經濟降溫。
不過,有人認為,中央之所以拿內蒙古「祭旗」,與內蒙古高層無幫無派,朝中無人有關,「蒙古王」布赫(現為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影響力大不如前。類似內蒙古違規投資的省市比比皆是,何以只針對內蒙古?為甚麼要內蒙古作書面檢討,江蘇省的李源潮書記、上海的陳良宇書記就不用作檢討?今年頭7個月,深圳的樓價竟大幅飆升三成六,何以沒有領導人要負責?
中央對內蒙處罰欠公允
國務院出通報公開批評內蒙古政府,對國家電力體制改革和宏觀調控的決策執行不力,全區違規建設電站規模多達860萬千瓦,問題十分嚴重,並勒令所有違規項目一律停止建設,認真進行整頓。官場有人同情內蒙古,為內蒙古喊寃:作為西部地區的一分子,內蒙古不大搞電力,經濟怎麼發展?不搞電力,北京哪有電?內蒙古違規應受到處罰,但當前處罰之重,凸顯中央的不公。
寸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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