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沒有人會反對,鼓勵和幫助市民戒煙的政策效果,絕對要比硬性全面禁煙來得更長遠。可是特區在反吸煙的政策上,偏偏跌入了官僚不懂變通的盲點,誤以為一面倒推出法例強制便可以令香港成為無煙城。事實上,禁制市民在工作地點吸煙,既不可能大幅減少煙民數目,而且當煙民因為政策扭曲要集中在家或開放環境下吸煙,所產生反效果和磨擦衝突更加會造成不可預見的其他問題,令社會更不和諧,試問這個結局又豈會是反吸煙官僚的初衷呢?
首先,反吸煙政策的目的,是要令現時的煙民戒除煙癮,也要減低非煙民染上煙癮的機會,反而保護其他非煙民吸入二手煙只不過是次要的工作。不過,站在政治正確的立場,保護非煙民聽上去實在是堂而皇之的一個口號,特別是那些為了生計而要在工作場所吸入二手煙的打工仔女,要令他們的健康受保障更是難以反駁。
相反,要令煙民戒煙,反吸煙官僚可以做的只有透過不斷的說服,成效也非一時半刻可以見到,不似得立例禁煙般即時可以向公眾有點實質的交代,所以也難怪反吸煙官僚要捨難取易,寧願選擇立例這個真正滅煙幫助不大、但可以高姿態領功的項目來作部門的主打,對提高市民健康的長遠政策反而本末倒置地放在次要地位。
反吸煙官僚在政策上的盲點,就是誤以為單憑不斷打壓煙民的空間,便可以令煙民自動戒煙。不過,從來都沒有理由指出令煙民感受到被迫和歧視是有效的戒煙誘因。反吸煙官僚之一的香港吸煙及健康委員會的研究報告指出,讓煙民了解戒煙的途徑,其實是一個有效的政策去讓煙民永久脫離煙癮。
香港吸煙及健康委員會的調查更發現,大多數願意戒煙的煙民其實是願意付出真金白銀,以換取有成效的戒煙輔導及產品。以香港現有近百萬煙民的數目計算,戒煙產品及服務的生意其實大有可為,政府也不必以為整個反吸煙政策必定要以公帑去承擔。
政府在其他政策層面上,偏偏就出現了對此反吸煙政策不協調的情況。廣播事務管理局的《電視通用守則》當中,戒煙產品及服務是不可以透過廣告作宣傳,這豈不是跟反吸煙的政策大方向背道而馳?民營企業在宣傳和市場推廣的能力總要比政府有效,為甚麼有雙贏局面不要,但另一方面要每年花過千萬去讓香港吸煙及健康委員會壟斷反吸煙的訊息發布?
另外有外國研究指出,在沒有藥物及輔導之下煙民成功戒煙的成功率極低,而且在戒煙後短期重拾煙癮的比率也偏高,特別是煙齡較長者更甚,廣管局人為地限制了戒煙訊息的發放,其實就是香港反吸煙運動的一大阻力。
事實上,政府若真的要更有效地落實反吸煙,根本不用大灑公帑去分化煙民與非吸煙人士,反而應該考慮如何讓民營企業有創意地令更多人加入戒煙的行列,而且連政府官方機構都指出市民其實願意去承擔戒煙,廣管局還可以拿出甚麼理由去阻止消息的發放?當煙民連基本的戒煙知情權都被剝削時,反吸煙官僚卻以強制手段去邊緣化煙民,這還可以說是負責任的施政嗎?連政策目的主次都分不清,香港的反吸煙政策又怎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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