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箱作業,快審程翔,一場木偶戲太不像樣,遂有記者問「人大常委」曾憲梓是否恰當,答案自然是官腔一頓,送上什麼「事關機密,法院可依法進行不公開審訊」之濫調!我且不去跟這些宮人爭論事實如何,就舉數例以證類似秘密審判之荒謬。
1979年,風華正茂的魏京生,在北京之春的民主浪潮裏辦了一份地下刊物《探索》,寫了一篇文章:《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矛頭直指剛由民眾支持復出,翻臉叫嚷要打擊民主牆的鄧小平。膽敢觸犯龍顏,自必成為遭槍打之出頭鳥。於是,他迅即被捕,並被控「反革命宣傳煽動」及「洩露國家機密」兩項重罪。開審之日,雖云公開審理,實則並非如此,原來所有聽審者,皆必須向當局申請入場券,理由自然是「涉及國家機密,不得外傳」一類胡謅。當時,有一名曲磊磊之高幹子弟,冒險帶了錄音機進法庭,將全程錄音,並交由民辦刊物《四五論壇》發表,讀者一看就知所謂機密云云,不過子虛烏有,反而魏京生的抗辯,卻是擲地有聲、鏗鏗有力,令新華社發表之審訊摘錄丟人現眼,醜怪異常!舉一反三,所謂涉及機密,閉門審理之遁辭,祇不過是蓋在政治審判之上的遮羞布而已。
其實,像曾某這樣黨國不分的「老愛國」,若尚有幾分良知,就不會不知道秘密審判的荒謬可怖,堂堂國家主席劉少奇,在文革被開除黨籍官職,還不是於暗室內遭秘密判決,一頂「叛徒、內奸、工賊」的大帽子,就是在「保護國家機密」的幌子下,強套在其頭上,欲辯無從,暗無天日。由此釀成共和國第一大寃獄嗎?今日又昧着良心為專制圓謊,傷天害理,莫此為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