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日前在記者會上公布,去年共接獲332宗有關信用卡產品與服務的投訴,今年上半年則有181宗,當中有44宗是關於迎新優惠及禮品換領問題,而大部份發卡機構都不會負責迎新禮品的質素。 調查亦發現,22家發卡機構中,若消費者提取信用卡禮品後終止信用卡,當中有14間發卡機構會按條款,向卡主收回禮品同等價值或停卡的費用。因合約上字體細小,消費者不易察覺,故該會提醒消費者應詳細閱讀信用卡申請條款,然後才好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