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貪官在法庭上趾高氣昂,甚至高談闊論黨性、人性,但是,也有些貪官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為自己鳴寃或求情。
北京海淀區政府街道辦公室主任王秀芝,被檢察官控告以發獎金為名貪污32萬元公款。她在法庭上幾次聲淚俱下地表示:「早知道這個結果,當初就履行財務手續了。」結果,法庭以其有悔罪表現及證據不足,從輕判刑31個月,但檢察官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庭上一把眼淚求減刑
以賣官出名的陝西省商洛市商州區委書記張改萍,在法庭上作最後陳述時也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既然觸犯了法律,應該有勇氣承擔責任,我沒有怨言。請考慮,我是一個女人,長期以來背井離鄉,孤身一人,帶病為黨工作……法不容情,人有情,讓我重新做人。」
莫以為在法庭上的痛哭流涕是女貪官的專利。廣州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蕭平,站在被告席上也是以淚洗面,對檢察官列舉出的涉嫌犯罪事實基本供認不諱,還連說三聲「對不起」。
遼寧省撫順原市委副秘書長秦連翬,被控受賄罪和行賄罪。他在庭審中一有講話機會,就會講自己的貧困身世、住8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以及自己平常如何勤儉節約等,不時淚如雨下,做出讓人覺得他很委屈的樣子。不過,法官仍判他徒刑13年。
先貪金後哭金是笑話
說到貪官的庭哭,不能不提隋朝名吏、雲南西寧州刺史梁毗的哭金。一些部落首領為討好梁毗,紛紛進獻金銀財寶,梁毗把金子放在座位旁,對着金子啜泣道:「金子啊金子,我餓的時候,你不能給我充飢,我冷的時候,你也不能給我禦寒。人們卻為了你這無用的東西爭戰不休。現在他們把你送到我這來,這分明是要殺我啊!」他又對眾首領說:「你們快把金子拿走,我可不願意讓禍患守着我!」
梁毗哭金,名垂青史,如今一眾貪官先貪金再到法庭上哭金,能不多留一段笑話嗎?
(貪官辯詞之四)
李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