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一般只會為公屋單位內結構性損壞及共用設施進行維修,如室內設施受損,租戶需自行負責。早前有公屋租戶單位的窗門玻璃被颱風引致損毀,要求管理處免費維修遭拒。
屋內玻璃租客負責
東涌逸東(一)邨善逸樓住戶李先生向本報投訴稱,早前颱風逼近時風勢猛烈,其單位窗門玻璃亦因此損毀,他隨即要求管理處替單位維修,可是竟被拒絕。
李先生稱:「隻窗門玻璃又唔係人為損壞,點解唔係由業主負責維修?𠵱家要自己畀錢整。」
逸東(一)邨物業服務辦事處回覆本報查詢稱,根據租約條款,單位內所有玻璃均屬租戶負責項目,房屋署不會負責有關維修。
房署一般只會為單位內的結構性損壞及共用設施進行維修。租戶自費修葺部份項目,可見附表。
檔案編號:0807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