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匆匆立例問題多

港匆匆立例問題多

美國政府竊聽計劃被判違憲,跟香港特區政府截取通訊風波一樣,都是政府為求方便,將行政權力無限上綱,最終受到法院駁斥。
特區政府一直靠《電訊條例》進行監聽,條例賦予行政長官授權截聽的酌情權,沒有限制和獨立監察,卻有違《基本法》保障市民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權利的規定。
特區政府對違憲危機視而不見,遲遲不另立新法,問題終在去年兩宗刑事案中浮現,廉政公署以竊聽手法蒐集證據,被法院猛烈批評。特首曾蔭權急忙推出行政命令,規管執法機關秘密監察的條件和程序。
繞過立法會自行規管公務員的指令,卻不等於授權執法人員行事的法律。法院在2月裁定《電訊條例》和行政指令都違憲,政府惟有推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要立法會在避免法律真空的半年寬限期內匆匆通過,缺乏公眾諮詢,遺留很多可能侵犯市民私隱和通訊自由的問題。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