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侍應疑遭落藥迷姦案,事主女友人「B女」昨日在高等法院續稱,被告謝海彬(21歲)到卡拉OK唱歌前先付5,000元「捂口費」給她,吩咐她少理閒事;但她在盤問下反口稱,自己沒有親眼見到被告在事主杯中落藥,政府化驗師也指沒有在事主體內發現藥物痕迹,即使其飲料被加兩至三滴迷姦水,不至於令她頭腦不清。
收五千沒有證據
任夜總會女公關的B女昨日供稱,她於03年認識被告,其後不時與被告相約外出消遣,兩人於案發時同告失戀,她叫被告介紹男仔給她認識,被告案發晚叫她到卡拉OK唱歌,並在見到事主前,付5,000元「捂口費」給她,又說已買藥物預訂酒店房間,吩咐她少理閒事。
B女在辯方盤問下卻反口,她表示沒有親眼目擊被告在事主杯中落藥,又承認沒有證據支持她曾收過被告5,000元。辯方指事主案發晚因男友趕到時鐘酒店查問,不知如何交代,才會與她合謀誣衊被告,B女拒絕作答。她承認,事主在聲稱遭侵犯後,只向她投訴差點遭被告弄致窒息。
政府化驗師則表示,曾化驗事主的血液樣本及尿液,沒有發現有關迷姦藥物,即使其飲料被加兩至三滴迷姦水,不至於令她頭腦不清。
案件編號:HCCC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