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雞」字被當作妓女的俗稱由來已久,似乎未有人抗議過。始料不及的是,廣州南方出版社的《新華字典》正式納入這個解釋後,竟引起內地網民大論戰。家長指字典面向中小學生,納入這樣的解釋很不妥,有人要求追究編寫者責任,但也有人斥反對者「只會更顯出他們的心虛」。
深圳10歲女童小蓮在翻閱學校統一訂購的《新華字典》時,無意中發現「雞」字有兩個解釋,第一個是「家禽」,第二個是「妓女的貶稱。有的地方叫『雞婆』,年紀小的叫『小雞仔』,老一點的叫『老雞婆』。」小蓮的媽媽覺得甚為不妥,立即沒收字典,決定再給孩子另買不同版本。不過小蓮說,她並不覺得「雞」是新詞彙,因為她和同學「早就知道了」。
這本由南方出版社出版的漢英對照《新華字典》,自稱「專為新世紀的中小學師生編寫,收錄大量新詞新語,富有時代氣息」,有拼音加英語。而在內地最權威的《新華字典》是由商務印書館出版的,2005年印行第10版時,對「雞」字仍只有家禽的解釋。
網民籲及時廢除
「雞」被當作「妓女」的俗稱,據稱主要是諧音的關係,而且古代中國的妓院老闆被稱為老鴇(「鴇」是一種鳥,雌鴇會與多隻雄鴇交配)。另一種未經考證的說法則是中共建政前移居香港的上海人、寧波人因口音重,將「召妓」說成「叫雞」,因此流傳開來。
《深圳晚報》的報道引致強烈反響。有人在網上留言指摘:「《新華字典》作為中小學生的輔助學習工具應當是學生獲取健康知識的一種途徑。南方出版社的這種行為動機很難理解,是基於經濟利益還是別有所圖不可得知。」有網民呼籲:「強烈要求這版字典禁止使用,及時廢除。」
不過,多數人仍認為:「字典是一本工具書,不是道德規範手冊。字典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每一個字的含義表述清楚。出版社沒有義務為了社會道德而迴避漢字的特定含義。」有人質疑:「按照某些家長的想法,是不是字典中應該刪除掉『淫』、『妓』、『娼』這些漢字才妥當呢?」而人民網調查顯示,截至昨晚9時,在502名投票者中,41.6%認為「應當追究字典編寫者的責任」,30.7%「會對孩子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27.7%「沒啥不妥的,時代氣息挺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