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咪錶賣廣告

全港咪錶賣廣告

【本報訊】運輸署為增加收入,近日開始在全港9,000多個路邊咪錶上賣廣告,但廣告收入並不會用作調低泊車費;運輸業認為,泊車咪錶有廣告收入後應減價,減輕職業司機的負擔。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在路邊泊車咪錶上賣廣告是為了物盡其用,經過公開招標後,將咪錶廣告位批給一間私人廣告公司代理,合約為期一年,目前全港共9494個泊車咪錶有賣廣告,只有小部份地區如大嶼山等地的咪錶並無賣廣告。

廣告須交運輸署審批

發言人說,每個咪錶廣告都須事先交運輸署審批,該署會考慮廣告的內容是否有問題,也會研究廣告的物料及張貼方式會否影響交通和行人安全,並要確定廣告不會影響咪錶的正常服務及運作。
發言人拒絕透露咪錶廣告可以帶來的收入總數;而對於有批評指咪錶既有廣告收入,就該相應調低泊車收費,發言人稱,所有泊車咪錶的收入交由政府庫房處理,賣廣告會先試驗一年,然後再作檢討。
交通運輸業職工聯合會主席譚偉濤說,在油價高企下,運輸業成本大增,泊車一至兩小時的收費也要十多元,若減價,可減輕他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