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向永樂索1.5億分手費

大中向永樂索1.5億分手費

【本報訊】永樂電器(503)為擴大規模,曾有意收購內地第五大電器零售集團大中電器,雙方更簽訂合約,但永樂被國美電器(493)「收歸旗下」後,大中電器已提出解約。《北京商報》引述大中電器總經理宋紅表示,已經正式向永樂提出解約,並認為永樂須因違約而賠償1.5億元(人民幣.下同)。

雙方律師正磋商

報道指出,大中已向永樂發出解約的官方函件,雙方律師正在洽談中,到本月底,將與永樂劃清界線,惟永樂並未回應有關消息。按照原先永樂與大中的合作協議,永樂已向大中支付1.5億元保證金,根據協議,若永樂違約,大中有權全數沒收有關保證金;若大中違約,則需向永樂賠償3億元,而且若兩年內另行與第三方合作,則需賠償4.5億元。
《中國證券報》引述宋紅表示,雙方律師正在就解約的細節,及如何處理合約解除後的相關事宜展開磋商。據雙方簽訂的合約,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將向中國貿促會提出仲裁申請。宋紅說:「目前雙方協商,等待中國貿促會仲裁結果,看到底是誰違約在前,大中認為1.5億是不能返還給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