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潛入瑞安集團主席羅康瑞淺水灣大宅偷取礦泉水的蛇匪,指稱在荔枝角收押所期間,與囚犯打籃球時遭撞傷腰部,惟懲教署的教練只在場邊談笑聊天,沒有理會,令他延誤治療,服刑期間又得不到適當治療,導致他腰椎骨移位,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他昨在高等法院興訟,指控懲教署署長疏忽及索償近500萬元。 記者:梁瑞珮
原告譚金海(32歲),於03年7月與同黨從深圳偷渡來港,乘「霸王的士」抵達淺水灣道,繼而潛入羅康瑞的大宅,被護衞發現,報警拘捕,譚因此被扣押在荔枝角收押所,至同年10月認罪,判監3年9個月,轉往監獄服刑。
指教練在場邊說笑
現已刑滿出獄,並改名為詹軍山(譯音)的他在庭上指出,03年10月6日,他與其他囚犯在球場打籃球,突遭一名囚犯從後撞他,導致他腰部受傷。他供稱,當日活動時間,懲教署的兩名教練沒有提示任何打籃球的技術,只站在場邊說說笑笑,對球場上情況不理不睬。
他續指,他被撞後,腰痛至不能說話,否認有教練走近他身旁了解情況,亦沒有向對方說過是自己不小心扭傷腰部。他指控懲教署疏忽,沒有好好制止球場上的情況,亦未有即時發現他受傷。
原告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以往有參加籃球活動,知道打籃球屬速度快的遊戲,球員之間會有身體接觸,但他指摘,當日教練沒有理會其他囚犯鹵莽亂衝亂撞,他曾要求署方交出當日球場的錄影帶,對方竟表示沒有。
辯方則指,原告服刑期間,懲教署有為他提供醫療,至少每月一次。惟原告堅稱,很少機會見到醫生,只是由醫院治療員開止痛藥服用,他雖曾多次入院留醫,同樣只服食止痛藥,並沒有治療。
案件編號:HCPI1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