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4歲工程經理涉於半小時內兩度觸摸12歲繼女胸部,事後跪地向妻女求饒,仍難息妻子怒氣,報警舉報他,工程經理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接受審訊時,反指妻子以其他男人收入跟他比較,他難忍這「男人最痛」而與她爭執,因妻子嫌其賺錢能力不足才誣告他。
跪地要求原諒
事發時念小五的事主,與父母及5歲同母異父胞妹住在公屋單位,事主母親早年與前夫離婚,她在深圳任職侍應時認識被告,兩人結婚,並於兩年前來港定居。
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稱,她在今年4月20日晚躺在住所客廳梳化床上睡,被告行近用右手觸摸她的胸部。
半小時後被告抱着妺妹行至床邊,放下妹妹後再用右手摸其胸片刻,被母親發現質問他,其後報警,被告企圖阻止母親報警,跪地要求原諒。
妻恐叫床滋擾
被告昨日在庭上自辯時稱,事主有說謊的習慣,他當日準備與妻子行房時,由於幼女睡在房內,妻子擔心叫床聲弄醒幼女,着他抱幼女與事主同睡,因意外碰到事主胸部。
被告又指妻子在案發前情緒不穩定,他原任職工程師,當時失業,依靠綜援過活,妻子將其他男人的收入跟他比較,被告直言這是「男人最痛」,與妻子爭執。
被告又稱,他現已得到一份月入四萬元的工程經理工作。
被告又指妻子嫌他賺錢能力不足才誣告他,他其實與事主關係很好,視如己出。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FLCC11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