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灼璣曾經出任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本身職業更是建築師,無知不應該是他的辯護理由。香灼璣究竟是否在知情下違規佔用公地,只有他的良心才有真正答案。像香灼璣般違規佔用公地,在香港相信絕對不止一宗。引人犯罪的條款和執法不嚴的政府,才是真正的問題核心。香灼璣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也知機地辭去了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一職。
公民教育這種聽來大義凜然的任務,當然應該由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完美聖人來主持。不過,現實世界上又豈會有完美聖人?那麼公民教育委員會的存在,豈不是說明了政府本身的偽善?雖然我們無意在傷口上再灑鹽花,不過香灼璣倒以自己的言行教訓香港人「權力腐化」這個千古不變的定律,也算是在任內最後的一周,為廣大的市民上了寶貴的一課公民教育。
話說回頭,要不是香灼璣,不少香港人對公民教育委員會只有模糊的認知,所以現在也是時候去反思香港究竟是否需要公民教育委員會?要知道,公民教育是一個不容易下定義的空泛概念,要政府為空泛的概念負責又何其困難?再者,由政府去辦公民教育的目的是甚麼?為甚麼香港人要毫無保留地去接受某些意識形態?究竟是怎樣的社會,政府才會無中生有地搞甚麼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最通常的闡釋,就是通過宣傳讓公眾清楚明白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中國最古老的公民教育,就是倡仁義慈孝等基本責任。不過,就像《道德經》中所說︰「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其實,當初提倡這些價值的思想家,也只是因為見到世間的問題,所以想憑本身的說服力去感染旁人,推而廣之令影響遍及社會。不過,換到當權者搞公民教育,就往往變成了統治的手段。漢武帝的罷黜百家,不是為了尊崇儒術,背後目的其實是要排除威脅皇權的思想。
時至今日,明目張膽地去以公民教育的招牌去進行愛國洗腦的一套不再行得通,但這並不代表公民教育是政府的職能。在沒有單一統治權威的現代國度,公民教育理應由社會上不同的意識形態角力,各自去爭取支持。事實上,面對着權利和義務這些爭論了過千年的大題目,整個社會根本難以簡單地有個單一的立場。為公民權利和義務下定義,其實就是政治工作。了解所謂公民教育的本質,就明白到由政府以公帑去進行公民教育的荒謬。我們非要全盤否定政府的功能和價值,不過去為政府的界限作定義的任務,應該由社會在討論下得到共識,而不是由政府以納稅人要用自己的血汗錢去肯定政府工作和存在價值。
民主政治衍生出來的選舉和議政,本來就是討論政府功能和責任的最佳平台。換句話說,香港本來就不需要多此一舉另闢一個甚麼公民教育委員會,也不需要道德超然的人來去當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事實上,讓社會大事在立法會的議事廳中得到充份討論和記錄,正是現代開放社會的文明表現,只不過在特區的行政霸道之下,立法會只不過是政府的一枚橡皮圖章,又怎可以履行喚醒市民公民意識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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