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晚響灣仔告士打道發生15車連環相撞意外,據報頭車要閃避切線車輛而急煞,尾隨14部車或因跟車太貼而先後發生碰撞;查實呢類意外發生的原因,大可歸咎於部份駕駛者切線時唔打燈,以及跟前車太貼有關。
根據運輸署統計數字顯示,2005年全港共發生了15,062宗交通意外,當中涉及沒有正確地發出信號去表明行車意向、不小心轉換行車線等數據加埋,合共有1,193宗,至於行車時太貼近前面車輛一項,更多達1,916宗。或者你會話,加埋都未夠總數一半,使乜理呀?如果你咁講我就真係打巴你!道路安全係要靠全港市民去維持,少一個人也不可以,所以大家開車需要切線時,記得要打燈話畀人聽你想點;另外我希望嗰啲逢車必推的司機大佬(尤其係車上載有乘客的的士司機),唔該你哋顧吓其他人安全,若果前車有事要急停,你肯定收掣不及撞埋去,到時咪盞浪費金錢兼時間,謹記兩秒守則,行車一定安全得多。
記者:鄭達基
參考數據: 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184/05fig3.7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