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訊研究組<br>酒後駕駛初犯可囚六月

新聞資訊研究組
酒後駕駛初犯可囚六月

《道路交通條例》第39B規定,在道路上發生意外,警員可要求司機進行俗稱「吹波波」的酒精呼氣測試,若呼氣結果顯示司機酒精含量超過限度,即100毫升呼氣內有超過22微克酒精,警員可拘捕有關人士。警方發言人表示,在一般情況下,有關人士會在警署接受第二次酒精測試,若同樣超標就會被落案起訴酒後駕駛罪名,否則將視乎情況對有關人士作出口頭警告。酒後駕駛一經定罪,如屬首次犯罪,可被判罰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則可判罰25,000元及監禁三年。

酒精消化因人而異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表示,酒精含量會隨時間、肝功能及新陳代謝而下降,但所需時間則因人而異,因此部份酒後駕駛人士即使在現場的呼氣測試超標,最後都可能毋須被起訴:「有時啲酒精可能已經消化咗、幾時做第二次呼氣測試,唔同嘅呼氣方法,都會對測試結果有唔同影響,所以結果有變唔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