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馮載祥前晚與親友晚膳疑曾飲下啤洒,當他駕駛寶馬房車載同兒子返家途中,由跑馬地體育路右轉出黃泥涌道時,先後撞及一部城巴及一輛私家車。車禍中無人受傷,馮載祥即時進行的酒精測試超標,顯示他曾經飲酒涉及酒後駕駛,但他被帶返警署作另一次測試,已低過法定標準,事後只被警方口頭警告了事。 記者:黃偉民
馮載祥昨日透過立法會秘書處發言人回覆本報,承認前晚在跑馬地發生交通意外,並且應警方要求進行「吹波波」酒精測試。他聲言「非常重視酒後不應該駕駛」,但強調沒有超出法定標準。
馮載祥駕駛的寶馬318iA款四門房車,1,895c.c.,車主登記是他的妻子馬潔嫻,報住港島大潭水塘道陽明山莊。消息稱,馮載祥於前晚與親友到位於跑馬地的「小肥羊」晚膳打邊爐,其間他曾喝下少許啤酒,事發時他駕車載同兒子正在返家途中。
先撞城巴後撼私家車
警方稱,被撞城巴8X線,由小西灣藍灣半島開往跑馬地,司機姓洪(33歲)。前晚(周日)9時50分左右,城巴沿黃泥涌道慢線南行,至體育路交界處遭馮載祥(57歲)駕駛之房車撞及右邊車尾。
意外中無人受傷,兩車司機即場接受酒精測試。目擊者稱,馮「吹波波」顯示23微克,比法定22微克略高,警方懷疑馮載祥酒後駕駛,將他帶返附近跑馬地警署吹大機進一步測試,結果馮載祥「大步檻過」並未超標,警方向他發出口頭警告。
馮載祥昨講述意外經過稱,現場路面甚為塞車,他駕駛私家車的前泵把,遭前面一輛巴士的後泵把勾住,繼而拖行撞落旁邊另一輛私家車車身。該輛私家車車門輕微凹陷,他與對方司機交換名片,承諾承擔修車費用。因為兒子亦曾經飲酒,意外後要找朋友趕到代為將車開走。
每年評估秘書長表現
立法會秘書長除協助立法會主席的工作外,還負責管理秘書處的日常運作,但秘書處發言人拒絕回應一旦秘書長觸犯本港法例,會否受到處分。負責督導立法會秘書處工作的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李華明則表示,立法會主席每年都會評估秘書長的工作表現,然後撰寫報告並交由委員會討論,以決定是否繼續聘用。不過,李華明指,委員會只會關注其工作表現:「如果佢工作失職咁就關我哋呢個委員會事,但操守就唔多會理,好似講粗口一樣之嘛,係唔應該講㗎,不過委員會唔會管埋人哋個人操守,呢啲應該靠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