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名冊 通用及專用藥

藥物名冊 通用及專用藥

醫管局於05年7月實施「標準藥物名冊」,名冊內提供「通用藥物」及「專用藥物」,「通用藥物」是經過實踐證明對病人適用和有效,並可供廣泛使用的藥物,佔名冊內約八成半。「專用藥物」則在特定的臨床情況下,經專科醫生特別處方使用的藥物,佔名冊內約一成半。兩者均會根據標準收費徵收費用。
至於療效高但昂貴的藥物僅經初步醫療驗證,與其他藥物比較,功能大致相同,但價錢明顯較昂貴及滿足個人生活方式的藥物,都不會包括在名冊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