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置攝錄機 爬頭撞傷男童<br>男子效警安裝隱形戰車

車頭置攝錄機 爬頭撞傷男童
男子效警安裝隱形戰車

【本報訊】一部仿效警隊「隱形戰車」、車頭安裝有數碼攝錄機私家車,昨早上在觀塘涉嫌雙白線爬頭,將一名從專線小巴車頭橫過馬路之男童撞倒,男童堅稱未有受傷,家長不作追究。司機事後向警員解釋,安裝攝錄設備是要保障自己:「試過被差人屈我亂cut線告我,我一開車就開機錄低路面情況,有證有據保護自己啊!」 記者:黃學潤

該部民用「隱形戰車」車主姓張(43歲),從事紡織工作。昨早上11時許,張駕駛一部車頭安裝有一部數碼攝錄機私家車,載着妻子沿康利道上斜往探望親友。現場上落斜路面均有一條行車線,中間劃有雙白線禁止車輛越線爬頭。

男童痛哭拒絕往醫院

當私家車駛至康利道11號一幢大廈對開時,前面一輛專線小巴停下上落客,私家車懷疑違例雙白線爬頭,從小巴右邊越過再駛回行車線。
現場消息稱,當時剛有一名姓黃(10歲)男童由一名印傭陪同下,從大廈走出在專線小巴車頭前橫過馬路。男童未有為意私家車疑爬頭駛至,結果被私家車左邊倒後鏡碰及倒地,但無表面傷痕。
救護車到場時男童哭着叫喊:「我無受傷啊!我唔去醫院啊!」男童母親趕至陪同兒子往醫院後,由於男童堅稱無受傷拒絕接受檢查,母親表示不追究意外,加上私家車姓張司機無飲酒,警方撤銷調查。
對於仿效警方交通部「隱形戰車」在私家車上安裝攝錄機,司機向警方指出是要保障自己:「揸咗10幾年車,試過俾不負責任司機亂cut線,亦試過俾差人屈我亂cut線告我。兩年前裝機後,我一開車就開機錄低路面情況,有證有據遇上問題可以告人,被人告可以做辯護證據,今次為安裝攝錄機以來第一次發生意外!」

如影像清晰可作證據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稱,在私家車內裝設攝錄機拍得的影像是可用來作呈堂證供,問題拍攝效果的質素而已。在庭上法官、控方人員、辯方律師都可看到這證據,當發現拍攝的影像模糊、又或拍攝的角度有偏差,不能全面看到的,法官可能視該證據沒有用途的,反過來說如果是拍得清楚,環境和角度又全面的,自然是有力的證據。
警方交通部為捉快車,於9年多前開始使用多輛「隱形戰車」於快速公路巡邏,由於外型與私家車無異,不易被發覺,所以每月均能截獲數百輛超速車輛。隱形戰車內裝設攝錄儀器,可拍得車輛超速的片段及有關數據。

肇事私家車司機在車頭位置裝有數碼攝錄機,拍攝其行車過程。

私家車司機將攝錄機拆下,向警員講述事發經過。

警員在私家車撞倒小童現場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