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於8月3日往涉及無牌食物工場的現場巡查,發現梯間有油漆、木梯及其他雜物,阻塞走火通道,尚有兩罐石油氣擺放於梯間,現正尋找物主,要求搬走。 而機電工程署回覆指出,據《氣體安全(氣體供應)規例》(第51章),不論石油氣瓶存量多少,儲存上限均為130升,約三罐16公斤石油氣罐。超過此限,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