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表示,5歲的小朋友即使明白要保護自己,在能力上始終有限制,故家長有責任保護和照顧兒童。當小朋友長大,父母應教他不要跟陌生人離開、身體甚麼地方不可被摸等。她提醒:「唔好以為男仔唔會被欺凌,又或者被人錫吓冇咩影響,一定要報警,將犯事人繩之於法。」
律師鄧達明稱,由於今次事件發生在內地,屬香港司法管轄範圍以外,故受害者家屬應在內地報公安。他指出,根據香港的《刑事罪行條例》,不足16歲的小童在境外受性侵犯,假如犯事者為香港人,警方才有權作出檢控。
犯罪心理學家黎定基指出,有孌童癖患者一般較為內向怕事。在他們的成長過程或婚姻關係裏,父母或妻子過於支配性,患者感到自卑,為滿足自己的權力感,便會向反抗能力低的小朋友「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