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寄居老人院的91歲老翁,難忍患精神病的80歲院友日夜大呼小叫,縱使不良於行,仍走入院友房間,揮生果刀割傷他的手腳,涉嫌傷人被捕,昨日他由女兒陪同,坐輪椅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獲輕判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並繳交300元堂費,裁判官告誡他未來一年不得再使用武力,並勸他說:「唔好再咁大火氣。」
法官勸收火判守行為
由於被告謝少伍年紀老邁,繙譯員昨在庭上需將案情撮要,逐句慢慢繙譯,謝伯則緊閉雙目,聽罷緩緩點頭,口中「唔唔」有聲。
主任裁判官唐文隨即說:「你91歲唔應該再咁大火氣。」起初他認為案情嚴重,傷者年屆80,身上有多處刀傷,不應簽保守行為了事,惟控方表示已諮詢法律意見,這樣處理最適合。
涉案添福老人院位於界限街,保健員梁姑娘昨對本報表示,謝伯與傷者張培原本住在同一層,案發後已分層居住,謝伯年紀大,記憶力大不如前,已記不起曾用生果刀割傷張培,有時在老人院走廊內走動時,也忘記穿上褲子。
梁姑娘又表示,張培患有精神病,終日癱瘓床上,經常大呼小叫,他在案發後仍在老人院居住,因患上其他疾病,上月19日入院留醫。
至於謝伯之所以有生果刀,梁姑娘說謝伯的子女每天都到訪,相信是他們留下,經過今次意外後,老人院已規定家人不准再將利器留下,以策安全。
謝伯育有三子兩女,04年起入住添福老人院,傷者張培今年4月入住後,睡在謝伯斜對面的房間。
傷者有六處表面傷痕
根據案情,老人院職員於今年5月19日,看見謝伯從傷者的房間走出來,感覺有可疑,遂入傷者房間察看,赫然發現傷者左手留血,檢查後證實傷者左前臂有三處刀傷,左腳有兩個傷口,右膝亦有一處刀傷,均為表面傷痕,老人院職員立即替傷者急救,並將他送院治理。
另一方面,老人院職員在謝伯房內發現一柄生果刀,警方接報到場拘捕謝伯,他在警誡下承認不堪傷者發出噪音才犯案,已深感悔意。
案件編號:KCMP11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