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2歲酒吧廚師與女網友相識兩年,一直以電腦及電話傳情,並發展成情侶,女童去年離家出走,跑到男友家中度宿,並偷嚐禁果,被警方發現後終和盤托出,青年早前承認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囚10個月。
法官判案時指斥被告,在女童需要庇護時,乘機佔她便宜,與她發生關係,但因他體格不適合入勞教中心,故惟有將他囚禁。
被告家中犯案
案情指,案發時年僅12歲9個月的女童,於去年6月4日穿着學校運動服離家出走,家人報案,女童同日主動要求到素未謀面的被告家中借宿數天,同月7日兩人趁着無人在家時,首次發生性關係,女童當晚被警發現,她坦然承認過去數天一直在被告家中住宿,並曾與被告性交。
被告李永輝早前透過律師求情指,他當救生員期間曾救過一名男泳客,事後無條件教對方游泳,至於本案被告透過電話及網絡認識女童兩年多,一直不知她的真實年齡,兩人只靠電腦及電話聯繫,從無為與她發生性關係而相約見面。
案件編號:DCCC2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