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讀者 犯法說不通

滿足讀者 犯法說不通

英國小報編輯涉嫌竊聽被捕,再一次帶起傳媒操守問題。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梁偉賢認為,新聞自由雖重要,但任何侵犯私隱權的行為都不應鼓勵,除非有凌駕性的公眾利益理由支持,否則有違道德,更是違法。

「政府做都要攞批准」

梁偉賢指出,英國、美國甚至香港的法律原則,都不鼓勵竊聽,一般列為違法,只有在調查嚴重犯罪行為時才能竊聽,還要有法庭批准。他說:「政府做都要攞批准,更何況是傳媒?」
他認為,唯一可支持傳媒竊聽的理由,是竊聽對象涉及賣國之類嚴重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而且相信政府無法嚴正調查,更要有會被檢控的心理準備。他相信小報竊聽只為滿足讀者好奇,卻傷害了他人的私隱權,絕對說不通。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