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賣家產解財困 售旗艦媒體40%權益

福布斯賣家產解財困 售旗艦媒體40%權益

《福布斯》(Forbes),一本國際知名的美國財經雜誌,1917年創立至今傳到第三代。但有云富不過三代,福布斯家族第三代由第二代老爺子逝世後不斷變賣家族資產,令家族大宅中再沒有令人驚呼「OhmyGod」的價值連城名畫,到前天(周一)福布斯家族更宣布,向合夥人包括愛爾蘭著名樂隊U2主音歌手Bono的私人財團ElevationPartners,出售他們媒體旗艦公司逾40%權益,涉資2億至3億美元(15.6億至23.4億港元),應付家族財困。

在福布斯家族第二代馬爾科姆.福布斯(MalcolmForbes)掌舵下,《福布斯》就是他的品牌、他的個人象徵。很多企業名人,一擲千金在他這本財經雜誌登廣告,更為收到邀請他們到其法國城堡作客而感到臉上有光。《福布斯》不愁沒錢賺。

Bono有份私人財團收購

今天,《福布斯》可能仍祭起資本雜誌的旗幟,但它的賺錢能力其實已下滑,不足以支撐福布斯家族的王國。美國《紐約時報》前天報道,《福布斯》第三代掌舵人、長子史蒂夫.福布斯(SteveForbes)上周五率領三弟一妹,向ElevationPartners出售旗艦公司福布斯媒體(ForbesMedia)40%權益,涉資2億至3億美元。這旗艦公司旗下資產包括有《福布斯》雜誌、網站Forbes.com和多家規模較小的媒體公司。
59歲的史蒂夫強調公司重視營運彈性,多於將家族資產代代相傳,他相信若父親和創辦《福布斯》的祖父仍然在世,也會同意這宗交易。「我的父親和祖父會同意這個決定。沒有人能夠掌控自己的世界。時間和環境都在變化。我們需要更多資金尋找更多機會,而ElevationPartners了解技術、媒體和印刷。他們不但是資金來源,還有洞察力。」史蒂夫仍會是《福布斯》總編輯,強調這次賣股是要擴充業務,自己大權在握。
但說得漂亮體面,這次賣股多少反映了福布斯家族財困愈來愈嚴重,家族第三代也不齊心,所以不斷變賣資產。他們近10年來從變賣資產取得2億美元(15.6億港元)。
自從科網泡沫爆破,《福布斯》廣告收入大減,福布斯家族第三代傳人在過去六年來已出售了很多家族資產,其中最矚目是把馬爾科姆心愛的俄國珍貴彩蛋系列拍賣。
而每次變賣資產,家族成員都會爭論不休,關係逐漸變壞。2003年家族出售家傳的維多利亞時代藝術作品後,史蒂夫的弟弟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Forbes)公開表明他根本不想賣掉那件家傳之寶。福布斯第三代傳人經常掛在嘴邊說,他們父親說過若他們享受完就可以將珍貴的物品拍賣,但克里斯托弗曾向傳媒埋怨這是家族的決定。
創業容易守業難,福布斯家族業務傳至第三代,成員愈來愈多,含銀匙出生享受慣,要繼續享受就要積累更大財富,但面對的市場挑戰也愈來愈大,可以選擇的就只有變賣資產。

「每人都只想繼續享受」

克利夫蘭(Cleveland)的「家族商業中心」主管丹科(LeonDanco)說:「馬爾科姆的子女是第三代,是非常富有的企業家後人,但很多時都不太重視資本的收入,每人都只想繼續像年輕時享受生活。」
不過,如果馬爾科姆仍然在生,他也得承認目前的競爭環境愈來愈困難,因為互聯網不斷搶走傳統傳媒的廣告,令雜誌經營面對沉重壓力。雖然《福布斯》也設有網站Forbes.com,並一直領先競爭對手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的CNNMoney和《商業周刊》網上版,但要回復1980年代至1990代的業績,機會已很渺茫。
美國《紐約時報》/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