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一年多的將軍澳豪庭一租戶,早前在信箱取信時,被鋒利的信箱邊緣𠝹傷手背,入院縫了三針,並留下永久疤痕,事後她向管理公司及發展商索償,卻被有關方面以信箱並非公共設施為由,拒絕賠償。
林小姐稱,去年12月租住將軍澳豪庭一單位,今年4月11日下午,她打開大堂信箱抽取信件時,突覺劇痛不堪,定神一看,見左手背被信箱頂部邊緣𠝹開,血流如注,她即時通知管理員,並由管理公司職員陪同到公立醫院急症室,由於等候需時,遂轉到私家醫院,縫了三針,「傷口兩個月唔可以濕水,𠵱家仲有條疤痕」。
林小姐氣憤地說,數月來她不斷向管理公司及發展商要求賠償,惟日前獲回覆,因信箱並非公共設施,故不獲保險公司賠償,「我覺得佢哋用保險賠償唔包呢個理由推卸責任,係好唔負責任。」
租客可向業主索償
管理將軍澳豪庭的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函覆本報查詢稱,屋苑住戶信箱乃沿用一般標準信箱設計,當中已預留足夠空間供住戶取信。屋苑自05年中入伙以來,並無收到住戶投訴,相信林小姐情況只屬個別事件。
覆函稱,事發當日,林小姐報稱受傷後,服務處已即時召救護車到場,並派職員陪同她前往急症室接受治療。及後林小姐要求轉到私家醫院求診,職員亦有隨行,並協助墊支有關交通及醫療費用。
至於索償問題,服務處已通知大廈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承辦商跟進,並由保險公司委託的獨立公證行調查,確定林小姐索償理據不足,故該公司及物業發展商不會就此事作出賠償。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稱,若傷者為單位業主,便要看大廈公契是否將信箱定為公共設施,如是的話,管理公司便有責任提供妥善管理。若傷者為租客,則可向業主提出索償。
檔案編號:0724037